喀喇沁旗司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整合城乡资源,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打造以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阵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级平台,通过服务平台深入基层,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普惠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
一、突出重点,打造旗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性”平台。依托旗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在旗信访局成立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大厅一个,具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项基本职能和律师、公证等拓展职能。新建旗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一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3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35万余元。办理法律援助公证案件70件,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事纠纷46件,成功率达98%。
二、整合资源,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主阵地”。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职能为一体,加强与乡镇街道、公安、信访、综治、妇联、劳动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综合服务优势,满足群众基本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一年来,共开展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项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册,参与群众3万余人次。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纠纷1834次,预防纠纷629件,防止民转刑4件1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5件360人。
三、因地制宜,打造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前沿哨所”。在171个村(社区)法务室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点),发挥社情民意收集、法治文化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法律顾问等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旗司法局下发《喀喇沁旗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和《喀喇沁旗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指导、监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51名法律工作者在全旗11个乡镇、街道的171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
一年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063件,调解成功2059件,成功率为99.8%。法律顾问共调解纠纷67起,提供法律援助8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意见建议7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