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医保工作统一部署,从2017年开始,全旗广大农民群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并轨管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后的居民医疗保险,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经办机构旗医保局负责管理。
本着“强化管理,优化机制,提标扩面,造福广大群众”的原则,旗医保局结合全旗实际,完善了各类工作机制,为今年全旗医疗保障制度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保证了新常态下全旗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执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将覆盖全旗所有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成年居民、在校学生和未入园的幼儿,当年出生的婴儿可在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基金总额进一步增加。从目前看,全旗2017年参保人数将达到27万人,筹资总额突破1.5亿元,补偿面和补偿力度都进一步提高,全旗广大群众可以享受到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