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旗委、旗政府下发《喀喇沁旗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和《喀喇沁旗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旗委、旗政府,全旗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民团体、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下称顾问单位)均应于2017年底前实施法律顾问工作。
截止12月中旬,我旗已建成法律顾问人才库55人,为法律顾问人才推进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在该项工作推进过程中,旗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该人才库实施动态调整以符合实际需要。目前,已为全旗1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签定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包括:旗政府、旗林业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供销联社、人社局、供电公司、旗医院 、草原水泥、赤峰云铜、东岳金峰、蔚然热力、赤峰荣兴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余86家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工作正在洽谈中,基本实现全旗法律顾问全覆盖。
根据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旗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情况在旗政府网站公示。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