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旗以“六项机制”聚力引领脱贫攻坚,增强党员队伍战斗力,为全旗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整合工作力量,建立日常督查机制。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下乡调研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并第一时间在旗聚力脱贫攻坚微信群进行实名通报。我旗专门成立了督查组,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在岗、工作推进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和随机抽查督查力度。各乡镇(街道)配合做好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监督检查,每月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进行排名通报,确保驻村工作下得去、蹲得住。
加强考核监督,健全分级评价机制。分级开展驻村第一书记日常、半年、年度、期满考核。日常考核由乡镇(街道)负责,主要考核在岗情况、工作推进情况,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核。半年、年度考核由旗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一定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期满考核由旗委组织部会同选派单位党组(党委)组织实施。同时,还实行第一书记的考核包扶村满意度测评制度,驻村工作队表现报备制度,驻村第一书记述职述廉制度,确保监督成效。
严格待遇落实,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干部驻村期间行政关系、工资和相关待遇不变。派驻单位按照旗里相关规定,给予一定交通和通讯等补贴。各乡镇统筹协调做好脱贫攻坚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不增加镇村负担,解决好扶贫工作队员的食宿等问题,为驻村干部提供便利条件。
突出“典型引领”,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对驻村工作中成绩突出、考核优秀的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及时给予正面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台对优秀驻村书记、队员进行报道,选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驻村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贡献较大的培树为先进典型,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称。
突出从严要求,实行问效追责机制。对在巡查、检查中发现不在岗位,对自身职责、扶贫项目、帮扶贫困户情况说不清的人员实行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约谈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中不胜任岗位工作、成效不明显、考核不称职的,由选派单位召回重新选派;对不按规定到村工作,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或有其他不良表现、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旗委组织部及时召回调整和处理,并对选派单位党组(党委)进行通报批评。
突出能力提升,构建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帮扶干部讲脱贫”和脱贫攻坚政策集中培训等活动,邀请旗扶贫办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讲解精准脱贫政策业务,交流探讨帮扶办法和措施。同时,引导脱贫攻坚专业人才深入扶贫第一线开展集中服务,让干部在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强化服务能力,促进帮扶队伍素质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