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喀旗103名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完成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
据喀旗纪委介绍,作为喀旗纪委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年“十项专题活动”的一个环节,喀旗纪委统一部署、统一受理,全力组织全旗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六大纪律”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并作为考察、考核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分年度报告、及时报告两种形式。其中年度报告由报告人于每年年初填写《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集中报告上一年度相关事项,而及时报告,是报告人对可预见或有计划的重大事项应进行事前报告,不具备事前报告条件的应在事后10日内报告。
除组织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层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该旗纪委内部督察委员会还定期对个人报告事项真实性进行抽检核查,对于隐瞒不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