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的决定》。其中,喀喇沁旗美林镇、南台子乡、牛家营子镇等11个村镇被命名为第五届“自治区文明村镇”;喀喇沁旗国家税务局被命名为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喀喇沁旗城镇管理局被命名为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
近年来,喀喇沁旗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涌现出的一批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喀喇沁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丰硕成果。在下一步工作中,喀喇沁旗将以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不懈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努力为推动全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