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喀喇沁旗委办公室、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喀喇沁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从制度上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细化规定。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机关、各国有企事业单位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责任主体。旗直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在对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规定上,力求广泛。《制度》中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内容的规定上,力求突出重点。规定了要突出学习宪法;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在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具体措施的规定上,力求全面。《制度》中对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严格落实依法履职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述法制度以及实行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制度等内容都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