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蒙哲媛)为吸取赤峰宝马矿业“12·3”重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职责内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旗经信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该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建立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和责任情况,督促职责范围内各企业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求企业各生产环节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确保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到人头、制度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全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整治行动。旗经信局按照旗委、旗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通安民爆公司,该局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重点对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市经信委。
该局对工业和电信企业下达了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通知,同时,深入实地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在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对未能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则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跟踪进行督查,直到按要求整改完成并消除隐患为止。
各企业认真按照要求从严从细开展隐患排查和自查自检,从源头及生产的各环节入手,周密组织,严防死守,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该局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值班值宿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上下衔接贯通,信息渠道通畅,遇到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各级责任人能够按照职责和规定及时上报情况并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处置,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或事态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