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旗森林公安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赤峰市森林公安局的具体指导下,在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做出了贡献。
截至目前,该局共办理各类森林案件308起,其中,侦破刑事案件35起,(非法占用林地25起,失火4起,滥伐林木3起,盗伐林木2起,盗窃1起),刑事拘留4人,提请逮捕4人,取保候审27人,移送起诉 12起,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均被人民法院做有罪判决。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73起,(盗伐林木12起,滥伐林木2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93起,毁坏林木7起,野外违法用火案71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4起,其它案件34起),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
1月4日至2月4日,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组织民警到城区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宣传,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强化宣传效果。同时,针对迁徙候鸟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迁飞停歇地、繁殖地加大巡护力度,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80人次,警车20台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悬挂条幅20余条。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今年年春季,森林公安民警协同旗森林防火指挥部,深入重点林区、重点路段进行巡山护林,采取多级角度、多形式、多内容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在防火期内,积极协调林场、林业工作站人员及护林员,对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地段进行布控,一旦发现火灾,能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抓获违法肇事者。在此期间,出动警力200余人、警车80台次,张贴森林防火通告300余份、宣传标语500余份,查处70余起的森林火灾案件,多名违法用火人员被依法处罚,两名失火肇事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既打击了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又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集中查处一批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分子。特别是行动期间,查处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的西桥镇西桥村等一批违法占用林地案件,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300余人、警车200台次,立案90余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行政处罚70余起。坚决遏制非法占用林地、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在此基础上,该局投入大量警力,助力“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旗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加大对“十个全覆盖”村庄及公路绿化范围内新栽植树木的巡护,在此期间共出动警力近千人次,警车500多台次,昼夜巡逻,为保护农村绿化成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之,旗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保护全旗生态建设成果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