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旗县城倡议书
全体市民:
2011年,我旗被评为全国文明旗县城和自治区文明旗县城。通过全旗人民的共同努力,我旗连续五年一直保持着“全国文明旗县城”这个荣誉称号。今年8——9月份,我旗将再次迎接全国文明旗县城复查验收。文明旗县城创建活动,是一项符合我旗民情民意、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是一项提升城市形象、塑造群众心灵的铸魂工程。文明旗县城创建活动对于改善城区环境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市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县城这一殊荣和靓丽名片,以优异成绩完成迎检测评工作, 在此,谨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倡导文明。锦山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热情参与和共同努力。每一个人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要树立“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风尚。
二、积极参与,践行文明。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具体要求,积极参与到六德喀喇沁建设中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上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在单位中做一个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勇于奉献的好职工,在家庭里做一个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和睦共处的好成员。
三、遵纪守法,共建文明。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要坚决做到: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不翻越交通护栏。
四、全民行动,塑造文明。全体市民要积极响应旗委、旗政府的号召,牢固树立“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观念,热情支持、主动参与、积极行动。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努力践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树立文明意识,让文明的风尚和文明的氛围,洋溢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渗透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以良好的形象、文明的言行、主人翁的姿态迎接全国文明旗县城创建工作。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美丽的锦山是我们共有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高扬文明旗帜,大兴文明风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以饱满的热情、深厚的感情、澎湃的激情,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全国文明旗县城创建工作,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新锦山贡献力量。
喀喇沁旗创建全国文明旗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