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在喀喇沁旗采访时获悉,为切实强化未脱贫户帮扶实效,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该旗制定出台了《喀喇沁旗关于加强未脱贫户帮扶工作的意见》,就加大未脱贫人口帮扶力度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为促进未脱贫户早日脱贫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强化扶贫政策落实。喀旗对已出台的产业等扶贫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补齐到位。对有劳动能力和自主发展意愿的,在发展生产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自主发展产业项目的贫困户,安排产业指导员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协调种养大户结对或企业、合作组织吸纳开展互助合作,资金存在缺口的优先给予金融扶贫政策支持,扶持带贫项目,优先聘用未脱贫户,拓宽增收渠道。
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喀旗对无法通过自主发展和就业实现增收的大病、残疾、无劳力、高龄家庭,采取社会保障等手段,做到应提标的及时提标、应纳入的及时纳入。同时深化爱心救助、社会帮扶工作,优先给予临时救助,全方位开展社会层面帮扶关爱工作,保证其收入稳定、日常困难有人解决,做到基本生活需求有保障。
聚焦解决“三保障”问题和短板。喀旗对因病、因残、因学致贫及存在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的群体,加大“三保障”政策倾斜力度。开展大病筛查工作,大病住院自负部分负担过重的参照《喀喇沁旗关于防止脱贫户返贫实施方案》给予救助,慢病签约患者由村医加大走访频次,及时调整用药。对因学致贫家庭,组织一对一助学帮扶和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确保不出现因贫辍学问题。对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的,加快兑现危房改造政策,无力承担自负部分的由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筹措资金。对因天气干旱等原因缺水的,在确保水质达标的基础上,实施安全饮水工程。
充实和加强帮扶力量。喀旗分类研判未脱贫户,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后依然脱贫难度较大的,在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的前提下,每户再选派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所在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帮扶。结对帮扶干部继续加大结对帮扶措施落实力度;村干部负责日常入户查询等工作,提出个性化帮扶建议;科级以上帮扶干部负责综合协调各类资源,帮助解决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记者 张启民 特约通讯员 马文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