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全旗征兵工作会议在旗人民武装部召开。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旗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敬华,旗人民武装部政委、旗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领出席会议。旗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李军主持会议。旗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派出所负责人、专武干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马敬华在会议上讲话,他指出,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征兵工作有序开展。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第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征兵工作良好氛围。要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要营造“当兵受益”良性环境;要维护“拥军优属”良好传统。第三,坚持依法征兵,确保兵员高质量高素质。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要注重加强协调配合;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马敬华强调,做好征兵工作是法律赋予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一项硬性任务。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部署,创新方法,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会议传达了今年征兵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年龄和文化程度方面。男青年初中文化程度为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为17至22周岁;专科、本科毕业生均可以放宽至24周岁。其中,男青年学习类型为网络教育、自考、成人教育、开放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的,不影响报名应征,年龄上都放宽。大学生入伍优惠方面。教育部出台了六项优惠政策: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要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五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六是退役后就业的,除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外,各地还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
会上,马敬华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签订了征兵工作责任状;王领总结我旗2016年征兵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征兵工作任务;李军传达了赤峰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