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纪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挺纪在前,严肃纪律,重点监督,强化问责,延伸监督“触角”到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廉洁自律等各个方面,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延伸主体责任“触角”督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涉农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所在乡镇在项目建设中的职责定位,要求发改、财政、民政、农牧、水利、扶贫等涉农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责任担当,督促扶贫项目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为党负责,主动认领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带头深入贫困家庭户,精准访贫问贫扶贫,严防经济数据造假。
延伸监督责任“触角”督进度。紧紧围绕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教育提醒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担当监督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以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工作为突破点,分季度开展专项纪律检查,让监督“触角”从旗直单位、乡镇延伸至村级党组织,实现监督“全覆盖”,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延伸执纪问责“触角”督成效。树牢“四个意识”,快查快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广泛公布受理信访举报的电话、邮箱和网站,明确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不见底不放过,从严惩处。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一案双查”,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