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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芳香扑面来—喀旗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开朵朵
   走进喀旗锦山镇白国华的熏鸡店,一股香味立即扑面而来。“白家熏鸡是喀旗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传承了100多年。”喀旗文化馆馆长张津悦说。
  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民间,成为喀旗现代文明的重要基因和成长土壤。近年来,为充分发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该旗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城乡,认定和抢救了一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统计,全旗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9项,《榆鼓制作技艺》《甘苏庙庙乐》《喀喇沁白家熏鸡》等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清代喀喇沁王府雅乐》《兴隆庄十番会》《铁片硬笔鸟字画》等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实践证明,一项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该旗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民族文化艺术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做到无死角、无遗漏,该旗文化馆精心整理了项目资料,分类归档,严格登记,并通过制作DVD、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等方式进行建档和保护。与此同时,由旗文化馆牵头、乡镇文化站配合,多途径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坚持明确保护责任单位、落实保护责任等原则,成立了民间艺术展示室,实行专人管理制度。
  针对《清代喀喇沁王府雅乐》《甘苏庙庙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传承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该旗坚持在村文化室设立雅乐室和特色展室,展出榆鼓、乐器、乐谱等实物,鼓励村民边听边看边学。同时,发挥旗文化馆的专业优势,组织教师下乡辅导,加强农村年轻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为文化传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乃林村、甘苏庙村、黄金地村、恩州村、官山沟村、兴隆村、大牛群村均设立了专门的非遗展室。
  为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发展活力,2016年,该旗文化馆积极对区、市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其中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甘苏庙庙乐》《榆鼓制作工艺》分别给予扶持资金5000元,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兴隆庄十番会》《铁片硬笔鸟字画》分别给予扶持资金3000元、2000元。在此基础上,该旗坚持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榆鼓制作工艺》传承人乌有才已被批准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喀喇沁白家熏鸡》传承人白国华申报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并通过了自治区文化厅批准公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合理安排力量,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张津悦说。
  □记者 张启民 通讯员 马文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