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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旗司法局四个新模式推进司法行政抓实见效
   2017年以来,喀旗司法局通过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不断优化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打造了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模式。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全力打造了以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阵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级平台,具备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四项基本职能和律师、公证等拓展职能,通过服务平台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普惠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打造特殊人群管理新模式。定期走访社区服刑人员,通过面对面谈心,进行心理疏导,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为社区服刑人员做集体辅导,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必要时进行专业化心理干预。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培训教育中,在中华好家风讲堂建立了喀旗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并制定培训方案和制度,举办了4期培训班,共培训社区服刑人员260余人次,使社区服刑人员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与洗涤,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走向人性化、多元化。
 
  打造矛盾纠纷调处新模式。在全旗171个村(居)全部设立调委会,成立了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不断完善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村级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5期,通过培训法律知识、谈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讲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做到早排查、早调处、防患于未然。推进“三调联动”,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新模式,形成各部门合作的社会矛盾共同化解机制。
 
  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新模式。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畅通“绿色通道”,降低受援门槛,拓宽受案范围,新建旗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援助。积极推行“调援结合”工作模式,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两项职能有机结合,使涉法求援案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和激化,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